每日新闻网报道:(mm0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水利先导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结合农村实际需要,以相关规划为依托,以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县域内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和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水利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为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然而,在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有村民反映称:2005年平邑县平邑街道”万亩良田”利国庄村、民居庄村水利建设及水利设施工作中出现了监管缺位,致使该街道利国庄村打的水井和铺的地下管道网从建成到现在一直无法使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无人过问,农业基础设施无法得到保障,农民浇地难排水难的格局始终没有改变,政府惠农助农好政策在这里如同虚构!
近期有当地村民电话反映称:“我是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利国庄村村民,在2005年国家为了改变农民长期以来浇地难、靠天吃饭的局面,在农村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兴修各种水利设施,让农民在需要时抽取地下水、或者引用可用水源灌溉庄稼。我们利国庄村借助政府的好政策打了十几口水井,并铺了地下管道,也修了通往唐村水库的引水渠,而且还在同台庄村买了块地打了口深水井。但是国家花巨资兴建的这些农用基础设施到现在一次未用、已严重损坏。就在2022年又再次铺设地下管道,不知道什么原因到现在仍无法使用。致使国家的惠农助农政策失去它应有的价值,不能发挥出他该有的作用,老百姓浇地难、靠天吃饭的格局始终没有得到改变。另外在民居庄村南有一条排水渠向东流入浚河,途径兴磊等几家石材厂门前,在几家出厂大门处桥下堆积大量淤积物,造成一到夏季该石材厂以上排水渠所排水地块大面积被淹,基本农田耕作层严重破坏、庄稼大面积减产,给民居庄村村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村民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始终无果,他们说:我们村的地被淹的少,民居庄村的耕地淹的最多”。望我单位实地调查后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给社会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解释!
我单位派工作人员前往调查核实:在反映人带领下、我们来到平邑县平邑街道利国庄村南,看到有白色的黄色的井房矗立在农耕地里,我们来到水井房前核实取证,现场看到村民反映的水井房有的里面空荡荡的,有的里面堆放着农作物秸秆,狼狈不堪,我们通过设备拍照取证,发现水井房从外部看挺正规的,给人的感觉该项工程完美,但是内部却如村民所反映那样什么设施都没有。我们的工作人员在现场看到所修的灌溉水渠,由于长期未曾使用已破烂不堪,很难让人想象得到是一条农民浇地用的农用水渠,像这样的助农项目意义何在?另据反映人讲:“不知道什么原因当时政府在同台庄村耕地上给我们村打了一口深水井也是烂尾、由于长时间我村不使用已被同台庄村利用”。
随后我们的工作人员又到村民反映的排水渠堵塞处核实取证,在几家石材厂门前的排水渠、杂草堆积物几乎铺满了整个排水渠渠道,在几家石材厂大门口桥下的堆积物更是让人无法想象,排水渠底居然离桥面大约70公分高,这在雨季怎么能不阻碍排水?像这样的问题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为啥不做疏通治理,也是村民多次反映无果,究竟是何原因。
我们的工作人员取证后又走访了正在地里做工的部分村民,在走访中大部分村民和反映人说的几乎完全一致,这十几口水井、地下铺设的管道以及同台庄打的深水井自修成到现在我们一次未用过,通往唐村水库的水渠自修成没用几年也被荒弃。排水渠淤积处造成的大量基本农田被淹,粮食减产、耕作层破坏无人过问。
为了进一步了解平邑县平邑街道利国庄村农业基础设施的相关情况,我们的工作人员拨通了平邑街道办公室电话,该工作人员做了记录后说:我向领导汇报后,具体情况核实后给您回复。
农田水利的建设是一项强基础、惠民众、管长远的民生工程。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农田水利条例》
第十五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并公示工程建设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村民讲:“国家花大量资金给老百姓打水井、铺设地下管道、修建引水渠目的就是让老百姓方便浇地,在大旱天气减少损失、让农村基础设施能够充分得到保障,让农民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大旱年庄稼有水“喝”、大涝农田排水快,基本农田保障旱涝双排。党中央国务院时刻都在关心着农业生产,目的是让农村生活进一步提升,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而我们村的这十几口水井和地下铺的管道到现在我们一次也没用过,意义何在?在2022年再次铺设管道,到现在还是不能使用这是啥道理?他们这样弄虚作假、欺下瞒上、简直是目无王法,从打成水井、铺设管道、修成引水渠到现在、平邑街道政府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有哪一位领导关心过老百姓的问题,又有哪一位领导到田间地头看看,看看农村的基础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难道农村农业基础设施的健全运行不在乡、镇政府工作范围之内?或许咱老百姓的农业基础设施在他们眼里薇乎甚微吧。由于这些农用基础设施无法使用,这些村村民不得不互相轮流借用私人水井浇地,遇到大旱天气只能眼睁睁看着被太阳炙烤的卷曲的庄稼叶子慢慢发黄,祈求老天施舍雨水浇灌庄稼,还有那条排水渠政府组织人员清淤一下就能解决被淹的局面,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非要给农民造成损失!国家的惠农、助农好政策什么时候能真正的助农啊?老百姓还说:老百姓浇地难、排水难的问题什么时候能有领导关注一下啊?农业基础设施究竟有没有监管部门啊?
据平邑街道的唐书记说:“你电话所反映的利国庄村村民说的机井和地下管道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助农专项资金一事,据利国庄村王书记说确实打过十口水井具体那一年也记不清了,也有水就是水量不行”。当我们的工作人员索要相关手续及材料时,唐书记说需要到相关部门核实后才能回复。
随后唐书记又说:“经过我们调查了解这些水井是2005年前水利局的农田设施项目,当时确确实实有水,在2013年前正常使用以后由于水量太小不能用了,但是现在这里水位确实下降了,全国性的不只是平邑这个地方,现在这些水井有水但是不能供应浇地用水,2022年铺设的地下水管网已与该村的吃水井连接,在不影响村民吃水的情况下能正常浇灌农田,另外,地下铺的水管网运行正常,不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形象工程不能使用的问题”。当我们的工作人员问这些农用设施监管部门是哪个单位,唐书记说:“经平邑县农业局委托第三方验收部门验收后移交到村里了。关于你们反映的民居庄村南的排水渠严重堵塞造成每年夏季雨水大的时候土地被淹,经我们调查村民了解到没有被淹耕地,至于河道堵塞我已派人清理淤积物保障水流畅通”。以下为平邑镇镇政府唐书记所发相关资料截图:
平邑街道利国庄村王书记说:“2005年政府在利国庄村南打了十口水井都没水,通过协商在同台庄村给利国庄村打了一口深水井,地下水管网也铺了,但由于土地置换或资金不到位没有达成一致、致使该深水井及铺设的地下水管网闲置,一直不能使用,后来被同台庄村利用。我们村的耕地只有一少部分人趁着一家私人打的水井浇地,其他的仍然是靠天吃饭”。
这里编者有个疑问:利国庄村王书记和反映人以及走访地里做农活的村民都说,那些水井自建成后没用过,为什么平邑街道唐书记说2013年前一直正常使用,唐书记为什么这样说?按利国庄村王书记所说他们这里地下没水、打不出水来。既然利国庄村打不出地下水,政府相关部门为什么不把之前修的通往唐村水库的水渠利用起来?为何一边任之荒废、一边花巨资修一条与供人吃水的水井连接?这又是何道理?这口水井究竟是供村里吃水还是供农田灌溉?验收报告上所说的:“设计合理、无弄虚作假和偷工减料的情况,通过该项目使农业综合产力较大提高,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从何谈起!
根据平邑街道唐书记所回复的,农业设施的监管全部移交到村里,那么国家花巨资建的农业基础设施严重损坏不能使用,这些损失应该有那个部门来买单,农民的损失又应该由哪个部门来买单?究竟是那个部门失职造成的?这个责任应该那个部门承担?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最基层干部、是否真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还是遇事互相推诿扯皮?
山东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取水井安全管理及报废处置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取水井运行监督管理制度,指导责任人健全管理措施,对取水井信息实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进行巡查。
《农田水利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农田水利管理和监督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真切的希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和监管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将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真正的为群众办实事·实办事!严格杜绝工作中推进不力,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措施保障农田水利发展。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节约用水,基本农田保障旱涝双排,保护生态环境,不搞形象工程。也希望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有关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使国家的惠农助农好政策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和价值!使农民的浇地难不在困难!
该事件的进展,我们正在继续关注中。 编辑:王铭 审核:同期声